当事人行动不便 审判庭“搬进”农家院!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7月12日电(郭富山)当事人行动不便,卧病在床,无法如约到法院参加庭审,这庭就开不了了吗?且看办案法官如何确保案件顺利开庭。

  近日,林口县法院一当事人因患病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参加庭审。林口县法院获知后,开着巡回审判车来到龙爪镇某村,在该当事人家里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为兄弟关系。被告为了种地先后两次从原告处借款3.5万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21年3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依法偿还借款。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的身体情况后,决定在其家中开庭。

  庭审中,法官耐心细致查明案情,做调解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原告考虑到被告家庭实际情况,谅解了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这段兄弟之情也得以修复。

  “老伴儿腿脚不灵便,家离法院又远,正犯愁怎么去开庭。没想到,法官到我家来开庭了,解决了我们的难心事。”被告家人激动地说。

  无独有偶, 7月8日,青冈县法院祯祥法庭干警同样走进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王某家中,上门立案。

  案情简介

  7月8日一早,王某的儿子来到法庭,说母亲王某患癌症行动不便,便委托他到法庭来立案。

  王某儿子携带材料不全。祯祥法庭干警带着立案手续,跟随王某儿子来到王某家中进行上门立案。

  到王某家中后,干警向躺在炕上的王某细心讲解了立案工作规定,补足了材料后,为王某办理了立案手续。王某说,她身体不好,想委托儿子代替她去打这个官司。干警又耐心指导王某办理了授权委托书。(完)

相关推荐
新闻聚焦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返回列表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