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 打造夜间旅游 严控景区交通工具价格上涨

  12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出炉,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省将建设国际冰雪旅游度假胜地、中国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中国自驾与户外运动旅游目的地。今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开发冰雪旅游、生态旅游、户外运动、康养旅游、自驾旅游、乡村旅游、文化遗产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等全谱系旅游产品,延长旅游时间链和产业链,推出夜间旅游产品。

  文化场馆延时 推夜游产品

  鼓励景区(点)开发夜间旅游产品。鼓励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展互动体验活动。鼓励景区(点)、旅游度假区和演艺公司开发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

  设第三卫生间 景区公厕免费

  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线路沿线、旅游街区、乡村旅游点等场所应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旅游厕所,按照规定设置第三卫生间,并确保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干净卫生、实用免费。

  景区内交通工具 严控价格上涨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明示优惠政策,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旅游者实行门票费用减免。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景区逐步扩大享受门票费用减免的旅游者范围。(记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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