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无息贷款”陷入重重骗局 法官提醒用钱须走正规途径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7月8日电(郭富山)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是针对有心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设立的一种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然而,这样一个优惠政策,却被骗子盯上了。更让人迷惑的,是被害人的行为。为了贷款几十万,被骗子不断诱惑,四处借钱给了骗子190余万元,这都是什么“神操作”?

  谎称能办无息贷款

  但是需要银行“流水”

  2018年2月,急需用钱的张某通过他人认识了一个名叫阿城的人。阿城称其有关系,能为他人违规办理三年免息的大学生贷款。张某主动联系阿城想贷一部分款,并愿意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阿城在明知其没有能力办理贷款的情况下,谎称办理贷款需要刷银行“流水”评征信,让张某为其转钱。

  注册两个微信号

  假装沟通“唱双簧”

  为不引起张某怀疑,阿城使用自己的另一部手机及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冒充贷款公司和银行工作人员李某和金某,用自己常用的微信与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微信聊贷款事宜,并将张某转账刷银行“流水”的钱,转给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微信上,后将截图转发给张某取得张某信任。

  同时,阿城在自己使用的手机通讯录上,将自己另一个手机号码备注成农业银行的官方号码和哈尔滨银行的官方号码,以银行的名义编辑短信发给自己,后转发给张某,从而取得张某信任。

  阿城不断强调需要银行账户交易的“流水”,张某只能四处借钱转给阿城,来伪造银行账户的交易数据。直到案发时,竟然已经转账190余万元,张某这才醒悟过来报了警。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9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阿城多次骗取张某钱款合计人民币190余万元,钱款用于偿还债务和挥霍。案发后,公安机关共追缴15万余元并发还张某。

  被告人阿城在庭审中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

  被告人阿城构成诈骗罪。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多次诈骗,对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张某人民币170余万。

  不要轻信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急于用钱也要走正规途径,更不要将自己的信用卡轻易借人使用,避免上当受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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