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6月17日电(满旭波 记者 刘锡菊)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作用,哈尔滨市安委办对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和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运输企业持续进行曝光。
一、公交车和大型客运车倒车撞人致死的事故
2021年1月4日12时07分许,哈尔滨禹圣客运有限公司84路公交车沿群力第六大道新三中公交首末站人行道上倒车时,将1名人行道上站立的人碾压致死。2021年3月8日道外区,朗奥客运有限公司大型客运车也是因违法倒车导致行人死亡。2021年4月9日香坊区,哈尔滨市全利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387路公交车也是因违法倒车导致行人死亡。由于驾驶员存在未确认安全倒车等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 出租车交通事故造成亡人
2021年1月2日6时15分许,哈尔滨联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轿车,在道里区新阳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遇1名步行横过道路的行人相撞,导致行人死亡。联盟出租公司另一台出租轿车于3月20日9时50分,在中山路与一辆两轮车相撞,导致骑车人死亡。仅在3个月内,哈尔滨联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就发生了2起亡人事故。
三、 轻型厢式货车存在安全隐患引发死亡交通事故
2021年3月23日18时30分许,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达邮政物流收寄处所属轻型厢式货车,在道里区哈双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将同方向行走的行人撞倒致死。由于车辆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安全隐患,加之驾驶员疏忽大意,观察瞭望不够等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四、路面复杂、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死亡交通事故
2021年3月21日20时30分许,哈尔滨华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二环桥上因路面结冰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将正在处理事故的2名当事人撞落二环桥下死亡。
通过上述典型交通事故和重点区域发生典型客货运及公交企业事故的研判分析,大部分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观察瞭望不够、未及时避让车辆和行人、违法变道、超速、逆行、疲劳驾驶等主观违法行为导致的。从事故发生的时间上看,75%的事故发生在凌晨、中午和夜间时段,个别肇事司机由于夜间休息不良和连续驾驶时间过长导致精神困顿萎靡,严重影响安全驾驶。从事故形态上看,44.43%的事故属于刮撞行人和两轮车,说明大货车、大客车前端、后端和侧面盲区较大,个别司机操作技能差,加之麻痹大意无视安全,不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导致事故发生。运输企业和广大驾驶员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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