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民法院获评“湖南省文明单位”

湘阴县人民法院获评“湖南省文明单位”

近日,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20届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的决定》,湘阴县人民法院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6月17日上午,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邵建新、县委宣传部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李彬李一行来到湘阴法院进行授牌。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争先创优工作,坚持以创建促审判,大力弘扬司法文明,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先后获评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单位、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该院院长李卫东表示,今后湘阴法院将以更高的标准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文明创建示范引领上做表率,在“两争创”“两手抓”上更进一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湘阴、法治湘阴,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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