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清华大学“第三次分配”研讨会举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第三次分配正在成为建设更有优势的分配制度、开创中国特色公益慈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战略指引和政策抓手。

6月15日,由民政部和清华大学共同举办的“第三次分配”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来自清华大学多个院系和公益慈善领域的近20位专家学者济济一堂,聚焦“第三次分配”,进行了跨学科、跨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旨在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为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和制度体系完善建言献策。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到会讲话,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司长贾晓九,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杰秀,慈善社工司副司长臧宝瑞、一级巡视员李波等出席研讨会。研讨会由清华大学副校长、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杨斌主持。

王爱文讲话

王爱文在讲话中表示,各位专家学者从历史文化、中外比较、经济社会政策、个案案例研究等多个维度切入,提出建议,引发思考,对后续慈善研究以及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挥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他提到,此次研讨会也是清华大学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在公益慈善领域,清华见事早、行动快、力度大,牵头举办世界公益慈善论坛,设立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召开“第三次分配”主题研讨,都反映了学校对国家公益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

王爱文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三次分配”被纳入重要制度安排恰逢其时。这不仅契合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目标,还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他认为,第三次分配以道德为机制,在政府的规范引导下,鼓励社会财富向有需要的社会事业流动。因此,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既有社会又有政府,二者缺一不可。

王爱文指出,促进共同富裕,需要以慈善为主体的“第三次分配”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此过程中,有三点需要特别关注。第一,既要注重研究收入的分配,又要注重研究财产的分配。收入是流量,在交税沉淀之后就变为财产,目前政策大多针对收入制定,在财产分配上却近乎空白。我们可以一方面用税收激励、社会荣誉等进行正面引导,另一方面对财产转移形成倒逼效应,让社会财富流向最需要的地方。第二,既要关注富人的慈善,又要关注大众的慈善。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捐赠比例较低,政策上缺乏对大众参与慈善事业积极性的调动,慈善组织在鼓励公益文化、引导个人捐赠方面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未来,我们要在各级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推动慈善工作向末端延伸,同时鼓励发展社区基金会,培育社会慈善文化。第三,要注重慈善的中介机构,即慈善组织的培育。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成立了一批具有政府背景的慈善组织,这类机构和社会的联系不够紧密,服务意识也不够强。随着社会发展,更多类型的慈善组织不断涌现,但总量仍有待提升,慈善组织的管理、引导,慈善理念的培育等也大有可为。

王爱文表示,民政部将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其一,做好政策设计,为“第三次分配”“共同富裕”相关具体政策的出台进行积极探索。其二,作为慈善组织的主管单位,继续加强监管与培训,做好服务工作。其三,加大宣传力度,培育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慈善文化。其四,推进慈善创新,加强政府与慈善组织间的合作,使慈善形式和项目更为多样化。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慈善事业将迎来蓬勃发展。

杨斌致辞

杨斌代表清华大学,向各位专家学者的出席表示欢迎,也向民政部长期以来的指导与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在这个时间节点上,特别是《中 共 中 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刚刚发布,此次研讨会的举办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后疫情时代,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正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愈发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从国家角度,完善“第三次分配”,构建更加公平高效的收入分配体系是确保社会繁荣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需要公益慈善事业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公益慈善自身发展来看,“第三次分配”视角下的社会公益和慈善日益呈现一些新的特点,比如慈善资源贡献者已从少数企业家、慈善家广泛覆盖到大部分的社会群体,公益慈善行为的内容和方式日益多元化,涉及行业也已从最初的扶贫济困扩展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等诸多领域,惠及民生领域广大公共事业的进步。这些成为了考验国家社会治理、金融财税、法治建设等多方面治理能力建设水平的综合性议题,需要政府、高校、社会组织等各方面专家深入讨论,形成体系性、开创性的成果,为政策的细化落地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支持。从高校、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活动参与者的角度,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第三次分配”,也是新时期我们共同面临的的重要课题。

杨斌说,清华大学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同时,非常重视社会公益。清华大学理应为走向共同富裕的理论与实践作出应有的高水平、引领性贡献。我们希望能够与民政部、社会组织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一起,为中国特色的“第三次分配”理论和制度体系构建打造理论探讨和经验分享的重要平台,持续为国家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和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汤敏发言

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汤敏认为,后小康时代,中国的社会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益慈善领域和之前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一,需求从过去的解决温饱、扶贫济困,转变为更高层次的增长需求。第二,供给资源增长,中国的第一代企业家已经或者准备开始交接班,公益慈善是财富传承的一个重要方面。此外,包括第二代企业家在内的大量年轻人受过新慈善、新商业理念的熏陶,更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慈善事业。第三,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公益慈善的方式。汤敏分享了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开展乡村教师培训、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等实践,并表示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降低了公益慈善活动的成本,让更大规模的群众从中获益,也带来了更多的整合资源,有可能帮助中国走在世界前列。同时,他也就后小康时代政策的适应性提出进一步思考:我们应该怎样以新的方式来对公益慈善进行监管,如何引导、吸引更多人参与其中。

白重恩发言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白重恩从经济学的视角切入,分析比较了公益捐赠和财政税收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数据,对高收入组而言,由捐赠带来的税收损失额略低于后续引发的捐赠额,后者在经济效益上更优。政府与捐赠人对资金的使用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社会效益很难进行衡量。白重恩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四种公益捐赠使用更有效的情况。其一,捐赠人事先洞察社会需求,发现政府还未关注到的方向领域;其二,捐赠人对项目的执行者有较好的识别能力,了解具体情况精准匹配资源;其三,捐赠人支持并不被社会广泛认可的领域,无须依照财政预算程序征询公众意见;其四,捐赠人支持周期较长、尚未得到公众关注的项目。此外,白重恩还提到了捐赠行为被不当利用的情况,并表示要加强辨别审查,坚持捐赠款与捐赠人的相对独立,尽可能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

贾康发言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阐释了三次分配的基本概念与作用意义。他认为,在第三次分配中,“第三部门”即公益慈善机构等处于主导地位,政府需要进行适当引导和扶助。主要表现为以伦理道德为驱动力,以自治和多样性为特征的进一步“均平”化调整。贾康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第三次分配在调减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作用总体呈上升趋势,其社会意义十分值得肯定。尤其是在明确把共同富裕认知为“社会主义本质”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激发多元化自组织、自调节、自管理潜力,促进包容性发展的进程中,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和意义更值得高度重视,既要从长计议,又应积极推动其发展。贾康通过美国公益慈善机构的案例,总结了心理共性、奋斗精神以及制度建设等因素对公益慈善的促进作用。他认为,我们要构建和培育第三次分配体制机制,优化相关引导支持方案和政策,积极研究和推进相关税制改革,同时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强化重点示范。

李稻葵发言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对比了我国与西方国家提出“共同富裕”的不同背景,表示中国追求共同富裕是发展的本质性要求和目标,要避免西方国家过多聚焦收入分配,忽略人的全面发展的道路陷阱,走出一条更有弹性、能与社会发展相匹配、更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的共同富裕之路。李稻葵认为,“第三次分配”本质是一个市场,供给方是捐赠者,需求方是各类公益慈善机构。他提出,政府要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规范和监管作用,在细化规章制度的同时,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把当地慈善的需求、共同富裕的需求,转换成对公益慈善机构的需求。李稻葵还介绍了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的使命与愿景,期待共同探索出一条政府与“第三次分配”市场和谐互动、彼此促进的道路。

王名发言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分享了对“第三次分配”的持续思考和研究设想。“第三次分配”是人类社会在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必然现象,并不只是一种新的财富分配方式。其内在机制和规律不同于初次分配与再分配,需要开展全新的、系统的、深入的和持久的研究。王名认为,“第三次分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更与人民的美好生活和社会善治息息相关。认识这种复杂关系不仅要依靠现代科学工具,中华优秀文化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王名介绍了其团队就“第三次分配”开展的研究工作,特别是计划通过田野调查探索“第三次分配”的内在基因、运行机制和客观规律,以及在不同文化体系中的作用形态等。他期望这一研究得到更多的关注与支持,也希望贡献更具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邓国胜发言

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副院长邓国胜对慈善事业的重要地位、发展瓶颈以及政策工具选择进行了阐述。党 中央明确以第三次分配为收入分配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确立慈善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对慈善事业的认识从“消极”、“模糊”和“积极”,向“高度重视”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慈善事业取得了飞速发展,但近年已经进入瓶颈期,与新发展阶段的需求有很大距离。在规模上,捐赠额与GDP的比值较低,总量没有很大突破;在质量和结构上,个人捐赠比例过低,容易受到经济形势影响产生较大波动。邓国胜表示,为破除瓶颈,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要进行短期刺激,实施慈善信托的减免税政策,同时积极引导和动员慈善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另一方面进行长期刺激,以政策激励慈善组织重视个人捐赠,更加积极开展慈善教育和慈善文化的培育,还要充分运用培训、等级评估等政策工具,为慈善组织技术赋能,提高捐赠的透明度和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率。

张小劲发言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小劲介绍了政治学学科的总体转向以及关于“第三次分配”的若干田野发现。他说,当社会发展、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后,分配问题自然得到了更多关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差异化、差速化、差别化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提出“共同富裕”,不仅是对以往发展进程的反思,还是对其短板、缺陷和问题起到补偿性作用。张小劲认为,政府在三次分配中发挥着不同的角色:初次分配中,政府进行管制,旨在提高效率,做大蛋糕;再分配时,政府起主导作用,追求平均、平等和普惠的整体目标;第三次分配中,政府以指导为主,不仅是政策制定者与管理者,还是过程参与者。他表示,第三次分配具有补偿性和补缺性,通过公共资源解决在个体层面无法应对的特定群体的特定困难。我们要探索更有效、更精准的渠道,在政府的引导下,由公益慈善组织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从而更好地促进共同富裕。

龙登高发言

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主任龙登高表示,在中国传统社会,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提供了大量基层公共品,具有深厚的制度渊源与文化基因,这给当今高度社会化下的第三次分配改革带来制度自信、理论启示与现实借鉴。他结合实例,分析了民间组织在法人产权与治理模式等制度安排下的运行机制,总结了其联系政府与社会的枢纽作用,认为这种源于传统社会的经验能够为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提供新的启发。龙登高说,高度社会化不仅代表着资本、组织的社会化,也是福利、保障与救济的社会化,还意味着风险社会化。这就要求“第三次分配”形成多元化的渠道和不同的形态,从而实现多元化、现代化的社会治理。我们也要对“第三次分配”进行领域的延伸,从慈善公益到公共品的供给再到民间治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高皓发言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高皓匡算了“第三次分配”的资金规模。他表示,近几年先富群体人数和财富的快速增长,为“第三次分配”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也让其资金规模的扩大成为可能。通过与美国捐赠数据的比较测算,中国年度公益慈善捐赠总额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为进一步提高慈善捐赠总量,高皓从资金载体、资金投资、资金投向三大方向,提出了政策建议:进一步完善慈善信托制度,将其作为大幅提高捐赠总量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工具抓手;借鉴全国社保基金的成功实践,在确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以高校基金会为试点进行改革创新,使其作为吸纳巨量社会捐赠的重要第三部门。

袁桅发言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袁桅结合清华基金会的实践,认为中国的捐赠文化正在形成,社会捐赠意愿非常强烈,在未来不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有望取得很大发展。她说,相关法律法规虽已有成套的体系,但仍缺少具体的实践。实践能够有效调动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促成捐赠意愿的实现。比如在股权捐赠方面,万科企业股中心向清华基金会捐赠后,多所高校陆续接收到股权捐赠,这对于中国教育慈善行业以及高校基金会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也将引导更多样化的社会资源不断投入公益慈善事业。袁桅特别提到,作为高校基金会,我们应提出更多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相契合的捐赠需求。在清华110周年校庆期间,清华基金会瞄准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围绕学校发展,迅速达成多个具有重要意义和广泛影响的捐赠项目,正体现了与“第三次分配”供给侧的契合。她说,“第三次分配”不仅是公益慈善领域的概念,还涉及经济学、行为学、管理学等诸多领域,我们期望继续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更多专家学者一道,持续为“第三次分配”相关研究贡献力量。

合影

来自民政部慈善社工司和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相关同志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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