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5日电 25日,泸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该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陈某,男,32岁,现居住江阳区华阳街道。2021年7月25日,被泸州市人民医院临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调查,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曾外出停留场所如下:
7月24日 9:30搭乘厦门航空MF8857航班从上海返回泸州,12:10抵达泸州;12:20乘车前往泸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新冠病毒快检筛查,13:10到达泸州市人民医院采样;17:00乘坐出租车(川EB92T9 )回到恒利兰庭小区家中;18:00 在恒利兰庭小区门口“好邻家超市”购物;19:20乘网约车(川E7623B)到市人民医院复检。
7月25日 陈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随即转入泸州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泸州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处置措施。卫健、公安等部门已将相关人员信息推送到各区县,开展排查追踪、流调、转运隔离工作,涉及市外信息按要求及时推送。相关部门正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经初步流调,已排查管控密切接触者184人。
泸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提示,上述无症状感染者已被定点医院收治隔离,密切接触者已排查并转移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陈某曾停留场所已进行消毒处理。若近段时间还有其他与上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请立即戴上口罩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立即拨打12345电话咨询求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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