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的2021(第二十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大会以“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互联网引领数字经济新发展”为主题。清华大学兼职教授、清华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黄奇帆在开幕大会上表示,当前,消费互联网领域存在拼命烧钱扩规模、利用人性弱点涉及产品、利用垄断地位采集信息侵犯隐私、互联网杀熟等问题。
谈及我国互联网发展所取得的成就,黄奇帆认为,20多年来我们国家的互联网发展的确是波澜壮阔、繁荣昌盛,现在我们整个国家有10亿的网民,一年的营业额有几十万亿,33万亿的整个类型的互联网经济的营业额。也出现了一批世界级的巨头企业,比如阿里、马化腾腾讯、百度、京东等等,成绩是非常令人瞩目的。
但黄奇帆也坦言互联网行业还存在不如人意的一些问题,至少有四个方面在消费互联网领域应该是比较多的存在的:
一是拼命的烧钱扩大规模,打败对手取得垄断,形成的效果在一个领域里几乎是零和效应,没有资源优化配置的增值效应。这样的过程中,一旦取得了垄断,就提高门槛,提高广告的费用,提高货物上架的费用,以至于网络上的一些平台,网络小公司把货物上网、上架需要扣的费率,甚至比线下的百货商店或者超市货物进去上架的费率还高。
二是利用人性的弱点来设计产品,打擦边球,扩大流量,吸引眼球。
三是利用网络平台垄断地位,采取不对等的措施,采集客户、采集老百姓(603883,股吧)的信息,甚至侵犯隐私。一个简单的浏览或者一个数据查询,就会给用户制造一个门槛,让用户提交甚至几十个采集数据,如果不提供这些数据就不让问询、不让采集、不让浏览,这一类的措施有些地方实际上是侵犯老百姓的隐私权。“一个权利对等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让你提供十几个权利,然后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你这些已经同意让他采集的权利,他可以侵犯你的各种隐私,这也是不合理的。”黄奇帆如是说。
四是互联网杀熟,这种互联网杀熟实际上也是一个不公平、不公正的,而且这种杀熟的过程是被杀熟的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价格不同,一旦人知道了就会愤怒。这是消费互联网没有找到自己的盈利模式。进入到产业互联网的时候,产业互联网要求行业是不同的盈利模式,不可能像消费互联网一个行为方式一旦确立,可以盗窃全盘推进、全社会推进,形成规模效应,然后追求流量。产业互联网的盈利模式必须通过降低成本,产生产业链企业的降本效应,提高效率产生效益。资源优化配置,产生1+1大于2的效益。科技金融产生的融资难、融资贵变成融资易、融资成本降低产生效益。通过这个效益,形成全产业链上龙头企业的上百个中小企业以及中介公司、服务业公司、互联网平台大家各得其所、各有效益,这种效益模式又不是一刀切的,这个行业是这么一个模块,那个行业是那样的模块,但是所有的模块一旦有效益,总是通过降成本提高效率、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融资成本的过程产生效益。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在今后十年,产业互联网的时代,再用消费互联网这种盈利模式或者不讲道理的盈利模式,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即使是消费互联网在国家法治进一步健全的情况下,这种互联网杀熟,这种利用人性弱点获取各种各样的、设计各种产品来引诱、诱导,利用自己的平台垄断权利来过度的采集数据,以及用烧钱的模式形成零和效应,整体上互联网社会效益下降,这些也是行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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