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公告中提到,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简单来说,配偶或三代内直系血亲或兄弟姐妹、法定抚养或赡养关系人、法定或遗嘱继承人之间无偿赠与房产,无需缴纳个税。
听起来是不是很好?以后将房子赠与孩子、亲属或是继承都不用缴个税,又省下不少钱。其实在多年前就有了免征对象,涉及范围对象并没有扩大,此次只是作了重申。
看起来是能在房屋的传承上节约一笔钱,但针对不同情况其实有很多变数。
以恩施来说,孩子获得父母的房产主要有三种形式:继承、赠与、买房。
以1栋价值100万的房子为例:
继承——子女需缴纳1%的公证费,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和几十元的房屋登记费,即100万*1%+100万*0.05%=10500元,加上登记费也就不到10600元。
赠与——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赠予协议,而且需公证人公证,需缴纳公证费,就算是直系亲属的无偿赠与,也只能免去了个人税和营业税。公证费用为100万x1%=1万元,契税为100万x3%=3万元,印花税为100万x0.05%=500元,登记费几十元元。总费用大概在4.06万元。
如果选择购买父母的房产,又要分为两种情况。
1)父母房产属于“满五唯一”,即已购买满5年且为唯一住宅。子女首次购买,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都会减免,要交纳房子总额1%的契税,100万的房子需要1万的税费外加几十元的房产登记费。
2)如果房子未满五年,那么除了交纳1.5%的契税外,还是要交纳总额2%的个人所得税,5.5%的营业税,1%的土地增值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每平米几元以及几十元的登记费,大概就得10万多。
无论转售还是赠与都需要付出代价,现在看起来赠与能节省一笔钱。其实这笔代价只是被延后了,而且将来付出的代价可能更大。
所以,父母在给孩子房屋的时候,到底是买卖还是赠与,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这套房子是父母与孩子居住的刚需房,将来的很长时间内也不打算出手,赠与可以避免一笔税费,更为划算。
父母如果有一套或多套住房,但将来孩子可能还要进行转卖的,那转售这种方式还是更为划算,不要为了眼前的小利造成未来更大的损失。
总的来讲,如果你不打算出手父母的房产,那么这项减免政策还是能节约不少钱的。如果将来有出售的打算,那么赠与实质上是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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