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 | 南宁市区小学初中新生7月6日、7日报名!

距离南宁幼升小、小升初的

招生报名时间不远了!

地段公布时间

4月底前,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已结合辖区内新生生源摸底调查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计划制定了本城区、开发区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6月1日—6日,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情况,并由各学校公布城区、开发区统一制定的招生简章。

7月初,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4月24日起至5月24日,市区内各小学采集、填报本校小学毕业生信息。5月20日至24日,小学阶段不在南宁市市区内小学就读、初中需要到南宁市市区内就读以及户籍新迁入南宁市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就近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的城区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南宁高新区教育局)报名。

招生年龄

今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可报名南宁市小学一年级新生。

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部分城中村的初中新生入学工作。

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乡镇初中新生入学工作。

青秀区教育局负责仙葫开发区初中新生入学工作。

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区、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广西-东盟经开区教育文体局分别负责辖区内初中新生入学工作。五象新区初中新生入学工作由邕宁区、良庆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报名时间

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日)两日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7月中下旬,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6日、7日也是全市公办、事业办初中学校统一接收初中新生报名材料的时间。各初中学校(初中临时报名点)要做好相应的准备,要本着服务家长,简化手续的原则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初中新生报名材料接收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7月8日至12日,学校审验材料。7月13日至14日(星期六、星期日),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初中招生期间学生及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信息:1.在原就读小学查询录取去向;2.在初中临时报名点查询录取去向;3.通过南宁市教育局网站(//jy.nanning.gov.cn)及其他媒体查询各初中学校服务地段(地段划分情况)。

谨慎择校

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将失去竞争定向生名额的机会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将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本市户籍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下同)户籍,并由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或各有关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他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

《通知》再次重申,南宁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拥有南宁市户籍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

温馨提醒

●报名入学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区务工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小学怎么办理?

《通知》明确,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工作流程提出申请。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统筹考虑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及时制定本辖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结合实际进行合理排序,原则上各公办学校招收服务地段内所有本市城区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应用于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如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对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出现故意刁难、互相推诿的情况,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各小学要做好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收集、登记、存档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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