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1.长汀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原所长柯文涛充当“保护伞”问题。2010年至2014年间,柯文涛利用担任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禁毒中队中队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涉麻制毒人员涂朝阳等人谋取利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106万元;2015年至2016年间,柯文涛利用担任新桥派出所副所长、所长等职务便利,向开设赌场人员廖水水通风报信,并收受其所送现金1.5万元,帮助其逃避刑事责任追究。此外,柯文涛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5月,柯文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警务一队原副队长王巧进充当涉恶犯罪集团“保护伞”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间,侯耀胜、侯晓斌(两人系父子关系)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南安市洪濑镇辖区内连续制造多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以及故意损毁财物等恶性案件。王巧进作为案件主办民警,接受侯耀胜父子请托,收受其所送烟酒,拖延办案时间,帮助其逃避刑事责任追究。此外,王巧进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9月,王巧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福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周亮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4月至9月间,周亮利用担任福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职务便利,明知张忠良等人经营的“八号公馆”足浴会所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不仅不组织查处,反而多次向其泄露公安机关查禁信息,帮助其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并先后五次收受张忠良所送现金共计4.5万元。2018年8月,周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通报案件中,有的党员干部目无党纪国法,甘受黑恶势力围猎,撑“伞”护恶、包庇纵容,有的为“黄赌毒”案件通风报信、收取好处,这些都严重背离党的宗旨,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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