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小长假” 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

  ■周雪松

  7月1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提出促进十大领域消费,并且在政策支持部分明确提出,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由此成为舆论焦点。

  很明显,江苏出台这份文件的目的是,为了劳逸结合,也为了促进消费,鼓励各单位、公司采取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对于如何落实“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没有明确的规定,前提是“在有条件的地区”,而且前置定语是“探索”,并非刚性的法律文件。换句话说,江苏省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也只是一种倡导,距离“2.5天小长假”全面落地还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从全球范围来看,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公民休假时间都比较长,比如法国37天、荷兰36天、美国25天……而我国公民每年的法定休假天数为16天(指法定节假日、法定带薪年假数量,不含双休日),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不但如此,眼下“5+2”“白+黑”“996”等透支式加班现象在发达城市司空见惯,甚至已成为部分行业的“标配”,对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有分析人士指出,延长休假是大势所趋,毫无疑问,这样的消息出台,十余省份的市民,要狂欢了。有网友也不无窃喜地说,公司老板允许在家办公了,这直接相当于4天小长假。

  对于这样的政策,有人半信半疑。事实上,更多的是不少人对此表示质疑。可以说,“2.5天小长假”的象征意义要大于现实意义。它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共同愿景。对于这项政策导向,可以肯定,但短期内还不能过于期待。就像沈阳某私营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单位一直都是单休,连双休都没能保证,2.5天小长假就更难指望了。”毕竟,现实摆在大家面前,职场竞争激烈,加不加班你可以说了算,大不了拍屁股走人,但用不用谁,是老板说了算。

  据了解,目前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专家认为,应该给十余省份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鼓掌,在不扣除工资与减少待遇、福利的情况下,给工作者更多的休息时间,这是一种人性化的合理政策。不仅有利于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还有利于减少身体劳累提高工作者的积极性,一举两得。因此,希望其他省份都积极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给工作者多半天休养生息,同时又可以有在家陪父母、小孩等家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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