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条件优于同类借款人 凉山州商业银行“吃”60万罚单

  图片来源:摄图网

  日前,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凉山银监分局在9月下旬接连开出两张罚单,均指向凉山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州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条件优于同类借款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对凉山州商业银行的罚单显示,其因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条件优于同类借款人,被梁山银监分局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

  另一张罚单则指向了凉山州商业银行原董事长郝卫宁。该张罚单显示,郝卫宁对凉山州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条件优于同类借款人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取消其高管任职资格五年,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凉山州商业银行是在凉山州城市信用社单一法人社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2007年5月31日,该行正式成立并对外挂牌营业。

  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该行资产总额为299.74亿元,较年初增加51.72亿元,增幅20.85%;存款余额为189.44亿元,贷款余额为102.24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6.47%、7.68%。

  而在经营业绩方面,2017年,该行完成营业收入4.78亿元,同比增长43.57%;实现净利润187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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