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后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不再由申请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记录对申请公积金贷款有直接的影响,按照规定,市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果个人信用不符合审核要求,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为了减证便民,公积金管理部门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审核上转变服务方式,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而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向人民银行当地机构申请个人信用信息查询账号,按照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授权,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制度,专人专责查询、打印借款申请人信用报告。
市民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后,然后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打印借款申请人信用报告,纳入贷款档案并审核个人信用情况。
来源:襄阳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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